卢氏:被告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 法官到其家中开庭审理

2020年07月21日15: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15日,卢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被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张某某家,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张某某身体残患病,行动不便,法官将庄严的法庭搬到了被告人的家里。

被告人张某某与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卢氏县法院于2018年11月20日判令被告人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朱某某归还借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张某某未履行。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某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后未按要求报告财产,也未履行判决义务,对法院作出的罚款1000元的决定也拒绝执行,公安机关遂以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立案侦查,张某某这才感觉到了严重性,于是履行了民事判决义务,但其之前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公安机关将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承办该案的卢氏县法院刑事庭法官了解到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某因患有疾病,行动不便,到庭应诉困难,遂专门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与公诉人协商,将庭审搬到了被告人张某某家中。

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虽然环境简陋,但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对办案法官上门开庭表示感谢。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此次特殊的庭审让被告人张某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取得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张雷娟 朱宇涵)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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