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成效明显

2020年07月31日17: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29日清晨5点40分,天微微亮,方城县人民法院的20余名执行干警便早已在法院办公大楼集合,准备开始这一天忙碌的工作。执行局局长顾东升宣布了行动纪律,部署了行动方案。随后,执行干警在局长顾东升和副局长陈豪亮的分别带领下,迅猛出击,兵分两路,奔赴一个又一个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切实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展开“夏季攻势”。

执行干警两地奔波 劳务纠纷得以解决

为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财产处置组执行干警在行动开始后直接奔赴南阳市区寻找被执行人姚某。姚某在2018年开始雇佣张某在其承包的工程务工,工程结束后,经双方清算,姚某需支付张某工资款6000元。经张某索要未果,将姚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姚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尽快履行义务的原因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姚某以其工程款未到手,没有能力还款为由一直推脱,拒不履行义务。

当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在南阳的居住地时,被执行人姚某不在家,其妻子称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主动与姚某联系,让他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但等到当天下午4点,姚某一直未出现,执行干警遂再次出发,找到姚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回到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长达两个小时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姚某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毕。

损坏货物不赔偿 强势出击促和解

在执行驻马店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陈某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驻马店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陈某运输价值64845元的光伏发电设备,在驻马店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收时发现货物有2/3损坏,不能使用,拒绝签收损坏货物并要求赔偿,并将陈某诉至法院。经方城法院审理,判令陈某向驻马店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赔偿货款4323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逾期未履行义务,驻马店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通知陈某,其仍不愿履行义务,方城法院遂决定对其实施强制拘留。9时5分,执行干警成功将陈某带回法院,干警严肃告知其如果决定坚决不履行义务,便将会被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措施,经过干警不断地普法释理,陈某被司法威严所震慑,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和解履行案件,经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先行履行了现金2万元,并保证下余款项在半年内全部履行完毕。

拖欠钱款不归还 躲在理疗店里也枉然

“我找到屈某了!她在一家理疗店!”上午8时45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徐某举报,称一直“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屈某在方城县某理疗店现身。原来,徐某与屈某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催促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屈某始终躲避执行,拒绝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干警便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让申请执行人随时关注屈某的动向,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便向法院举报,并决定利用这次集中行动的机会,对其实施拘留,让其插翅难逃。

上午9点整,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成功在县城一理疗店内将被执行人屈某控制并带上警车。至晚上19点30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现金9万元,下余款项承诺两个月内履行完毕。

经过执行干警一天的奋战,方城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4人,其中拘留6人,执结12案,执行到位标的额4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顾东升 程远景 穆晓枫)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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