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铁腕!铲黑恶清黑财 执行优商护微企

2020年07月31日17: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养猪场、养鸡场、石材厂、煤场、砖厂、蒜片厂……十余个看似毫无关联的中小微企业,却在近期一个个收到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给自己的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退赔领款通知。受害人从法院拿到退赔款后十分激动,表示没想到被敲诈、勒索走的钱财还能拿回来,对宛城区法院扫黑除恶的执行行动深表赞扬。

原来,2018年8月以来,刘志某(已判刑)通过向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交使用费后,在南阳市成立“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南阳联合调研中心”,自己担任中心主任,后又聘用刘兴某(已判刑)、姚某(已判刑),并联合刘荣某(已判刑)、刘某(已判刑)、李某(已判刑)、牛某(已判刑)先后多次到南阳市辖区养殖场、石材厂等十几家小微企业对相关负责人以曝光环保问题为由进行威胁恐吓、接受吃喝招待、勒索钱物,对企业造成了损失,在南阳市城乡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6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将刘志某等7人诉至宛城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对刘志某为首要分子,刘兴某、姚某等为骨干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及5000-10000元不等的罚金,并退赔受害人损失。

判决生效后,案件移交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犯罪分子财产进行全方位查控,将扣押的被执行人作案工具大众牌轿车上缴国库;冻结扣划了全部银行账户,查封房产并告知家属若不及时缴纳罚金及退赔款将对房产依法进行拍卖,犯罪分子亲属迫于法律威力,自觉缴纳了罚金及退赔款项,宛城法院即时通过一案一账户将所得罚金发给各个被敲诈勒索的受害人。

财源就如黑恶势力的“血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彻底铲除,很容易出现打而后生、死灰复燃的恶性循环。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宛城法院坚持打财断血,确保黑财见底,狠抓审判质效,推动案件清结。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过程中,涉恶资金绝非一收了之。拿了群众的要还回来,吃了群众的要吐出来,要以有效有力的举措,挽回群众的损失,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在扫黑除恶这场执行攻坚战役中,宛城法院院长樊立兵向全体执行干警提出新要求。(贺盼盼)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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