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网上买口罩被骗钱财 售卖者获刑又被罚

2020年08月18日15: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口罩成了紧俏货,甚至一度出现有价无市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以此为牟利契机,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售卖口罩骗人钱财。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网上谎称售卖口罩进行诈骗的案件,不仅有效打击了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还给网购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2020年2月初,被告人杨某博利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和口罩难求的时机,通过自己的微信和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声称自己手中有大量口罩出售。2月14日中午,被害人赵某君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到杨某博发布的出售口罩信息后,向其微信转账、支付宝扫码支付共计6560元用以购买108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杨某博收到钱款后承诺第二天上午发货,但当晚就将赵某君的微信、支付宝拉黑,失去联系。赵某君于次日上午报案,次日中午杨某博将钱款全部退还给赵某君。

2月14日下午,被害人李某铭在一微信群中看到杨某博发布的出售口罩信息后立即向其联系、询问。杨某博将受害人赵某君的交易截图和网上下载的口罩照片等资料向李某铭出示,并称晚上还有20箱口罩到货,以此骗取对方信任。李某铭于当日下午至晚上陆续向杨某博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22200元用以购买37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杨某博在收到钱款后就把李某铭的微信、支付宝拉黑。2月15日中午至2月16日凌晨,杨某博陆续把钱退还给李某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酌定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承办法官史新珍表示,网上购物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渠道的购物平台,不要轻易相信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售卖信息或者在未备案的二手交易平台发布的出售信息。一旦发生钱财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截图保存,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倩 朱景龙)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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