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三预警一处置”促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精准化

2020年08月20日14: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管理,提高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近年来,沁阳市探索“三预警一处置”农村党员管理办法,针对够不上党纪处分但不易管理的农村党员,下发蓝、黄、橙色预警单或红色处置单,并分别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目前,沁阳全市共下发预警单136个,处置单8个,有力提升了党员管理实效,实现“双零”目标,2020年上半年,全市连续三个月未开展“三会一课”的党组织为零,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为零。

明确适用范围,增加预警处置操作性。在沁阳全市农村党组织中印发《沁阳市农村党员“三预警一处置”管理办法》,将出现连续不参加活动、会议和组织生活的、连续不交党费的、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等轻微问题,但够不上党纪处分的农村党员,纳入管理范围。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本村党组织研究同意,并经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备案后,可暂不列入管理范围。流动党员按照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正式党员进行管理。

规范管理程序,保障长效常态延续性。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两个月等情形的党员下发蓝色预警单提醒改正;对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四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三个月、被确定为“三星”党员等情形的党员下发黄色预警单提醒改正,并由村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并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对其进行约谈;对连续四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五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四个月、被确定为“二星”党员等情形的农村党员下发橙色预警单;对连续五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六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5个月、被确定为“一星”党员等情形的党员下发红色处置单,并将其定为不合格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原所在村党组织,转入所属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机关党组织,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育转化,经教育转化,限期改正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原村党组织;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仍无转变的,采取停止党籍、劝退、除名等相应组织处理措施。各乡镇(办事处)每个月审定村级党组织上报的初步意见后,下发党员相应预警单和处置单,且将结果在所在村党务公开栏上公示一个月。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党员管理实效性。把“三预警一处置”党员管理与党员积分定星管理结合起来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下发预警单和处置单与“评组织、评书记、评党员”和“设星定级、评星晋级”结果挂钩,作为评先评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党员被下发预警单或处置单的,本年度不能被确定为优秀党员,不能作为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人选候选人、村党组织评定年度优秀党员人选候选人;村党组织书记、委员被下发预警单或处置单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改正或做出相应组织处理。连续二次被下发预警单、一次被下发处置单的,原则上不得作为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自荐人选;预备党员被下发预警单或处置单的,要适当延长预备期或按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被下发预警单或处置单的,取消资格。通过组织谈话、教育转化等方式,有效提升党员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田超)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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