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家事法官巡回办案 温情化解离婚案

2020年09月24日15:5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拒绝、躲避到庭应诉的被告任某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并顺利调解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任某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李某于2019年2月离家在外租房居住,二人开始分居生活。2019年7月,李某第一次起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离婚,但被告任某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考虑到双方子女尚年幼,离婚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驳回了李某的诉请。之后,二人关系并未改善,仍分居生活,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再次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当天,先前已签收开庭传票的被告任某并未到庭应诉,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显示为关机状态。因该案件系离婚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需与被告本人联系确定其对婚姻的意见。由于被告任某对离婚非常排斥,故意躲避原告李某和法院工作人员,致使无法知其下落,湖滨区法院工作人员与原告李某沟通后,若其一旦确定被告具体位置后,第一时间通知法院。9月14日下午3时,湖滨区法院工作人员接到原告李某电话,得知被告任某正在家中休息。承办法官孙卫卫决定立即前往被告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经过与被告任某和原告李某进行庭前沟通交流,在了解案情后,法官决定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分别与双方进行背对背的沟通调解。经耐心细致的劝解,被告任某最终同意解除与原告李某的婚姻关系。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审理的案件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湖滨区法院高庙法庭法官多次走出法庭、到田间地头、到群众家中,实地调查核实,巡回开庭问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方正 张传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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