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漯河召陵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按下“清零键”

2020年10月02日12:5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田明杰 通讯员 薛宏冰 宋庆党 袁刻攀)9月29日晚11点,随着被执行人宋某安的家属将剩余罚金打入法院执行账户,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承办的7件涉恶案件黑财执行全部执行完毕,该院提前完成了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的目标。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召陵区法院紧紧围绕“六清”行动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责任,集中执行力量,努力实现涉恶财产刑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据了解,刘某周、李某国、宋某安、刘某顶涉恶一案判决后,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决罚金2万元、退赔2.1万元,因他们未在生效判决书法定日期内履行判决书财产刑部分的义务,今年4月,该案财产刑部分被移送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经网络查询该院执行干警发现4名被执行人名下既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也无公积金、不动产等信息。执行陷入僵局。

因4人都在监狱服刑,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多次到4名被告人所服刑监狱对其进行调查询问,告知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4名被执行人均未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为推动涉案财产刑执行到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漯河市公安局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罪警务室全程参与,指导、配合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该案,召开会议解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商讨。

在对4名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的基础上,为提高执行震慑力,召陵区人民法院开出了该院首个涉恶案件搜查令,并在他们原居住地张贴执行公告,向其家属面对面陈弊利害。在多重作用下,李某国、刘某顶家属替李某国、刘某顶缴纳了罚金、履行了退赔义务,宋某安家属履行了部分义务。

这样的执行效果明显,有群众举报称,刘某周在漯河市区马路街附近有房产。循着这条线索,9月初,在当地街道、居委会、民警的协助下,该院执行干警找到了刘某周的房产,因该处房产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所以前期未发现该房产信息。后执行干警再次到刘某周所服刑的监狱进行询问,证实该处房产确为刘某周所有。

随后,执行干警再次找到刘某周的家人,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其执行进展情况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后果。在执行干警情法并用的劝说下,9月29日中午,刘某周的儿子代替父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同时,执行干警也做通了宋某安儿子的工作,9月29日晚11点,宋某安的儿子替宋某安交了1万元的罚金。至此,该院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按下了“清零键”。

“清零了!难,真的很难,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比其他执行案件更难突破。首先,被告人都还在监狱服刑,且受疫情影响约见询问限制。其次,被告人前期多数都把名下财产进行了转移,查询财产难。最后,被告人的家属也多有抵抗情绪,执行推动困难。” 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裴心睿说。

执行干警朱方超告诉记者,执行的过程真的很难,我们甚至为执行流过血和泪,我们院的执行干警刘会宾在执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左肩胛骨脱落,在医院住了1个多月。虽然不容易,但我们都挺过来了,实践证明只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合力攻坚,就一定能把案件执行到位。

据了解,为促进涉恶案件执行到位,召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凝聚执行合力。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扫黑办、村、社区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夯实群众基础,通过张贴执行公告,与街道(社区、村)干部走访调查、宣读法律政策,获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

“扫黑除恶是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打财断血’是重中之重,只有加大对涉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追缴力度,从根本上‘打财断血’了,才能有效防止黑恶死灰复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志刚说,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推广召陵区人民法院的经验做法,提高涉黑恶案件的财产刑执结率,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扫黑除恶答卷。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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