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还能搬到”敬老院?南阳卧龙区法院养老院内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2020年10月30日12: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0月29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七里园乡敬老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由于被告人孙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刑庭就地审理彰显司法人文情怀。

在刘某床边,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律师、孙某的监护人围坐在一起组成的“简易法庭”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开展庭审。

据悉,1994年12月04日晚,被告人孙某酒后在刘庄村部附近与杨某发生厮打,高某(已死亡)和柳某(审理中)听到厮打声后,高某上前让柳某脱下上衣盖住杨某头部,然后三人对杨某继续殴打,随后逃跑。杨某当晚被送往南阳地区人民医院(现南阳市中心医院)救治,于1995年2月5日因救治无效死亡。杨某死亡后,孙某和柳某潜逃。

根据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杨某因颅脑损伤合并脑膜炎、脑积水死亡杨某左侧枕骨骨折并外伤性气颅,双额叶及右颞叶脑挫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

孙某一逃就是24年,因身患癌症,于2019年6月21日回到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投案自首,次日,被南阳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监视居住。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9年11月12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鉴于孙某患有癌症、脑溢血等多种疾病,卧床不起、无语言表达能力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这些特殊情况,法官在开庭前就开庭事宜与敬老院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征求了孙某监护人和指定辩护律师的意见,将法庭“搬到”敬老院。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地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孙某的辩护人、监护人在庭审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期宣判。(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