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 被法院拘传 怕拘留随即支付15万余元

2020年11月05日16: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程贵忠)11月3日,博爱县失信人丹某夫妻俩被该县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后,因害怕被拘留,随即答应愿意解决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最后,在执行干警调解下,申请人郭某和被执行人丹某夫妻两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结束。

据案情显示,2019年7月28日晚,申请人郭某驾驶电动车与被执行人丹某夫妻女儿丹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申请人郭某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51天。经交警部门认定,被执行人的女儿负事故主要责任。在后续的协商中,双方一直未能就治疗费用及后续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将丹某夫妻及女儿诉至法院。由于丹某女儿属于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法院依法判决丹某夫妻需承担赔偿申请人郭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夫妻两个没有将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当回事,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也不愿意去法院协商解决案件。执行干警在经过前期财产查控后,没有获取丹某夫妻更多的财产信息,执行干警决定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经过前期摸排后,掌握了两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11月3日清晨,在得到两被执行人确切的信息后,执行局抓捕组人员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活动地点,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拘传成功后,执行干警在准备拘留这对夫妻的同时,观察到被执行人并不是不想解决问题,只是手上没有那么多钱进行给付。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经过大量的和双方讲道理、摆事实,被执行人也意识到即使被拘留自己还是要把钱履行的,同时申请人也愿意给他们最大的宽限期限,并同意对方分期给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11月11日之前给付申请人3万元,以后每年给付3万元,直至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执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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