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平舆县检察院:检察助力让濒危民企起死回生

2020年11月13日10: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从掌管几百人的公司负责人,到涉嫌犯罪被羁押,短短一个月时间,郑某感受到了过山车般的人生。

驻马店市平舆县是全国有名的“防水之乡”,一大批从事防水工程的民营企业家掀起了干事创业的高潮,河南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就是其中一员,该公司总投资1000余万元,市场前景一度良好。

非法讨债,身陷囹圄

2019年11月底,洽谈的项目款还未到账,跟着自己奋斗一年的员工都在等着领薪水回家过年,郑某看看公司账户所剩不多的余额开始发愁,公司资金链一旦断裂,后果不堪设想。郑某十分焦虑,想起长期跟自己借款的债务人吕某,拖欠自己的款项刚好能够支撑公司资金周转,郑某便向吕某索要欠款。

然而,多次催债未果。日子一天天过去,春节的脚步一天天逼近,员工的工资、企业的周转压得郑某喘不过气,他决定当面要吕某给个说法。不出所料,吕某仍然拒不还款,郑某与吕某争执期间发生了过激行为,后郑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羁押。


一时间,企业遭受灭顶之灾,施工工程停工,合同终止,工人人心惶惶,企业发展面临困境,此时的郑某追悔莫及。

检察助力,挽救民企

转机,出现在平舆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一次例行谈话中。

2019年12月,驻所检察人员在与郑某例行谈话中了解到,郑某系一时激愤非法拘禁他人。由于老板被羁押,公司群龙无首,每况愈下,岌岌可危。眼看一个好好的企业陷入困境,平舆县检察院切实发挥在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高检院关于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每案必审”的要求,及时介入此案,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审查案情中,承办人通过调取并查阅卷宗材料,确定郑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通过听取侦查部门的意见,掌握郑某相关案件证据已固定,通过社区矫正部门调查评估并出具意见,认定对郑某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调查核实郑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了解郑某主动认罪认罚的悔罪态度。

同时,通过对郑某多个在建工程项目工地进行实地走访、座谈,更深入了解郑某作为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社会中的评价,2019年12月28日,平舆县检察院邀请公安局办案民警、看守所监管民警、人民监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所在居委会负责人,依法举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参与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郑某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事出有因,主观恶性不大,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郑某回归企业,更有利于保障员工就业,维护企业经营,同意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

送法走访,扶助发展

郑某被取保候审后,平舆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市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四个一百”工作机制,又先后两次到郑某的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和送法活动,并赠阅法律读本,提高其法律意识,协助企业多方筹集资金,为农民工发放工资,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保障在建工程正常施工,积极帮助联系中断的洽谈项目进行释法说理。在平舆县检察院的精心协调和积极推动下,中断的洽谈项目顺利签约了,系列工作的落实,让郑某以看得见的形式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表示将依法经营、造福乡邻、回报社会。

公司走上正轨后,郑某专程携企业员工到平舆县检察院送去锦旗,他说“我被关押后,工程也停工了,合同签不了,工人工资发不了,我感到很后悔。检察官知道我的情况后,及时调查、审查,把我取保出来,公司才得以继续运转,是检察院救了我,救了公司,谢谢平舆检察院!”


据悉,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八起典型案例之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检察日报专版刊发。

立足职能,持续发力

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驻马店市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把维护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品牌来打造,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始终贯穿“一个理念”,坚持把“让企业活下来”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价值取向,贯穿办理涉企案件全过程。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既坚持法律的刚性,在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上做足功夫,又讲求方法的柔性,在维护权益、释疑解惑上多用力,努力做到“办案多用心,企业少受累”。

检察服务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平舆县检察院坚持以品牌创建引领工作发展,三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十佳纠正违法案件”,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精品案件”,一份法律文书被推荐到最高检参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案件。(刘二桥)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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