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思路 发挥四个作用 扎实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

2020年11月16日17:03

来源:大河网

信访工作是窗口、是渠道、是桥梁、是纽带、是传统、是协调、是监督、是为民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发挥积极作用,破解信访“难题”,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

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窗口”作用

一是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信访往往是社会最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的“最后一根稻草”,只有畅通绿色信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反映问题,给群众一个“话语权”,才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比如,建立市长论坛、市长热线、政府在线、行风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及时受理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每个公民都可以在所属地甚至在自己的家里,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互联网等形式,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是畅通领导了解民意的“直通车”。建立领导信箱,是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最简便、最经济、最实用、最保险的形式,也是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尝试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信箱,按照逐级上访的要求,凡应在乡镇办事处解决的问题,群众不用粘贴邮票,可将信件直接投入信访信箱;在各乡镇办事处,设立县级领导信箱;在各县市区,设立市级领导信箱。凡应由县级和市级解决的信访问题,群众可分别投入县级或市级领导信箱。使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零距离”、“零成本”。

坚持源头预防化解,发挥“预警”作用

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信访评估工作是把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去做的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做任何一件事情,首先考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否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信访评估制度的推行,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因盲目决策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二是坚持源头预防化解。要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多方面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可采取信访听证等方法进行化解。乡镇办事处把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发挥“权利制约”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大接访,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有利于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建立健全三级终结机制。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对于群众反映问题,可以通过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三级进行终结了断,有效解决了群众上访有进口无出口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就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事、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信访问责制度。问责重点要放在制造矛盾和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上,使问题的制造者真正受到惩戒和教育。

强化综合治理,发挥“协调”作用

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协调职能作用,就要坚持多策并举,综合多方力量解决问题。一是召开信访协调例会,对信访工作进行研讨,分析排查、研究、处理社会热点、难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协调、指导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处理信访案件或信访问题,跟踪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协调事项。二是举行联合办公。充分发挥联合接待大厅作用,阶段性抽调住建、人社、房管、国土、工信、商务等部门进驻接待大厅,集中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做出具体的协调规定。三是现场协调。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有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协调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平息事态、化解矛盾。按照《信访条例》做好群众的思想和疏导工作,对于疑难、复杂的涉法信访采取共同答复的办法,以取得群众的信任,促进信访问题的迅速解决。(作者系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崔雅楠)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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