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赔偿案受关注 300多名干部群众冒着严寒听审

2020年12月11日11: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第14次“请您当法官”活动走进城关镇南街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城关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各村组干部和群众共计300余人冒着严寒,旁听庭审,参与评判案件。卢氏县法院副院长郜留剑现场释法,向旁听干部群众讲解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严寒挡不住人们学法的热情,一大早,人们就纷纷来到了庭审现场。布置庭审现场的法院干警在城关镇干部职工的配合下,搬来桌椅板凳,悬挂横幅、国徽,为布置审判台,旁听人员摆放凳子......经过一番忙碌,一个简单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好了。

基本案情

被告陈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原告郭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二人受伤,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陈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郭某负该起事故次要责任。因赔偿问题,郭某将陈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585.58元。

当庭宣判

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经过法庭调查、出示证据、质证、辩论等程序,法庭宣布休庭,经过评议后当庭宣判。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5670.18元,被告陈某赔偿2193.43元。

普法宣传

法庭休庭期间,法官们组织参与旁听的干部职工和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释法,开展法律咨询,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营也冒着严寒,来到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卢氏法院副院长郜留剑现场普法,向旁听干部群众讲解了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案例实际,深入细致地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告诫旁听干部群众遵纪守法,遇到纠纷依法解决。

连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干警们冒着严寒,巡回乡村,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请您当法官”活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赵富林 杨晶 刘志臣)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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