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保护未成年

2020年12月24日17:40

来源:大河网

  近年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河南省学雷锋示范基地、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定期上法制课。建立法制副校长常驻学校机制,并将所承办的与青少年有关的案件编成法制教育的课件,在辖区中小学开设“法制大讲堂”。把犯罪的危害、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等专题学习内容与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校园广播、开辟法制宣传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开展帮扶活动。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帮扶救助。法制副校长们与特别困难的适龄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小组,在生活和学习上为其提供帮扶,对其入学、就业等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根除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对农村的早婚现象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引领广大群众形成遵法守纪新风尚,自觉破除“早婚早得子”的陈规陋俗。要加强农村早婚现象的治理能力,构建政府、民政、妇联、计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将早婚问题解决在基层。

  农村早婚现象的产生,涉及到国家教育资源投入与平衡,民政部门的管理与缺失,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群众自身文化价值、政策及水平等一系列综合因素,要控制和遏制早婚早育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管理盲点。

  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了减少未成年人在网吧犯罪,该院联合文化局、公安局对校园周边的网吧进行了全面整治,通过对网吧的火灾预防器械、紧急通道以及相关经营证件、上网人员的年龄、职业等的调查,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地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收效明显。为了保障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局,通过查看校园周边饭店、商铺的营业许可证及卫生证明,对证件齐全但卫生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小摊点予以取缔。

  重视学校教育,增强教育责任。学校应对自身的责任有一个清醒而正确的认识,时刻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加大农村教育资本的投入,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让更多的孩子有学上,有好学上。( 通讯员 靳雪岩)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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