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2月29日,通许县法院执行局一组执行干警在网络系统查控财产信息时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银行卡上有笔资金转入,迅速冻结该银行账户,通过强制扣划的方式,成功执结案件。
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人民间借贷一案,2018年3月,刘某某向申请人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刘某某催要借款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刘某某起诉至法院。2018年6月,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作出判决,判令刘某某偿还申请人借款及利息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一组迅速展开执行工作。由于刘某某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某,均联系不到,到其家中也未找到其下落信息,通过网络系统对其财产进行查控,也没有发现其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只好将刘某某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查封其名下银行账户等执行惩戒措施。
在没有刘某某下落和财产信息的情况下,执行一组并没有放松对刘某某执行,一直不定期到其家中寻找其下落及财产信息。近日,执行干警在通过网络系统对刘某某财产信息进行监控查询时,发现刘某某名下某银行卡内有笔资金转入,执行干警迅速将该笔资金冻结并扣划至法院账户。12月29日,申请人将执行款领取,办理手续后,对于这次执行干警快速反应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连声称赞,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自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李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