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燕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2021年01月12日16:0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张建忠)2021年1月12日,记者从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其中,该院执行局局长宋海燕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宋海燕也是焦作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宋海燕

宋海燕现任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宋海燕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牢记人民法官初心使命,舍小家顾大家,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建机制、强手段,昼夜奋战执行一线。

据统计,三年内,宋海燕带队执行、抓捕达500余次312人,追究拒执罪156人,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全市考核数据排名年年位居前列,结案率均达到80%以上。

据介绍,为破解“找人难”,宋海燕把辖区478个“社区网格管理员”纳入执行队伍,让“老赖”无处遁形;在全省首创“老赖大头贴”;在严打“老赖”的同时,力所能及地照顾弱势群体,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度;在全市率创“分段执行”方法;在全市首开向“公职老赖”亮剑先河,首次提出“稳、准、快”的工作思路,率先成立快执小组,做到新案及时办、难案合力办、类案集中办;率先引进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等一系列创新工作方法;自主研发执行小程序自动推送功能及实时互动功能,该举措推动了焦作两级法院执行智慧化建设,为后期研发上线焦作法院“阳光执行”APP打下了基础。

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她又积极投身探索焦作法院“两分三化一惩戒”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该机制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形成的一套执行权配置科学、执行节点全面监管、执行队伍高效运转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为河南省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益参考。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多年来,宋海燕在全院干警的全力配合下,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秉持对法律的敬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

近年来,她先后荣获“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河南好人榜”好人、“李庆军式十佳法官”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感动焦作”十大人物、焦作市“身边的榜样”、焦作市三八红旗手、焦作市解放区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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