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9天执结20余万元合同纠纷

2021年01月15日14:5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9天时间,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行和解了一起执行标的为2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南召某岩石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8月在南召法院立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召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南召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

2020年11月18日,南召县某岩石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某支付拖欠本息合计20余万元的欠款。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张淘淘积极与被执行人张某某联系,了解其生活工作现状,并多次与张某某沟通,向其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后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张某某远在新疆生活工作,为有效节约司法成本,执行干警通过与张某某微信、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干警张淘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文明善意执行的温情所感动,同时慑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威力,遂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想要履行义务的诚意。最终,在执行干警张淘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南召某岩石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该案在9天时间内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充分体现了南召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能有效运用“三效结合”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消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张振丽)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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