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检察院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模式 推进水域生态治理法治化

2021年01月20日15: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君杰 通讯员 丁珂)1月1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顾雪飞说,省检察院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深度参与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实施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依托“河长+检察长”制,以“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凝聚工作合力,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近年来,中牟县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的中牟模式,推动县域河湖“四乱”问题有效解决。

为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案件办理,中牟县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联合县河长办制定《中牟县“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河湖工作方案》,围绕“协同领导、线索移交、督促整改、共同验收、逐项销号”实现全流程协作联动,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执法有力的水事秩序。

中牟县政府联合县检察院成立“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领导小组,县长楚惠东担任组长,分管水利和防汛安全的副县长李新建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担任副组长,水利局、河务局及14个乡镇、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形成各单位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治理河湖新局面,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据了解,为督促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到位,“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领导小组坚持巡查全覆盖,部署各成员单位组建联合巡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对黄河中牟段以及辖区内所有河湖进行联合巡查,重点查看河湖沿线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全面排查防汛风险点。各成员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四乱”问题及防汛隐患,建立整改台帐,按照集中整治、核查验收、逐项销号的程序进行整改;县检察院与河长办采取不定时集中巡查、现场监督的方式,对已整改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尽快修复,防止“四乱”问题反弹。

2020年主汛期以来,中牟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通过启动“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办案机制,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活动,切实推动了河湖“四乱”问题有效解决,加强了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有力督促了黄河防汛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县域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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