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田明杰 通讯员 张鸿雁)3月11日,记者从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随着近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为尽量减少机动车限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决定自2021年3月12日0时起,解除市区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
2021年03月12日09:3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田明杰 通讯员 张鸿雁)3月11日,记者从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随着近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为尽量减少机动车限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决定自2021年3月12日0时起,解除市区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