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铸铁军|“执行+公证”,帮你治“老赖”

2021年03月20日12:2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张世伟)3月18日下午,温县法院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召开执行阶段委托公证处参与执行辅助工作机制(简称“执行+公证”)新闻发布会,省市县有关媒体记者、县法院和司法局分管领导,部分执行局干警和公证处工作人员参加发布会。

会上,温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卫平介绍了执行阶段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工作机制的推出背景及意义。

温县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玖霞宣读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及人民法院加大公证赋强案件执行力度的实施方案》。

温县司法局副局长张晓艳介绍了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简要情况,执行阶段受托开展调查工作的情况。

温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得坡介绍了公证参与执行的运行模式及成效。

今年1月26日,温县法院在该县政法委协调下,积极开拓思路,与该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及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公证赋强案件执行力度的实施方案》,将大量辅助性事务从执行权核心事务中剥离出来,委托公证机关到县民政、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司法调查,推动公证业务与执行业务的深度融合。发挥公证机关的人力优势、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缓解人案压力,促进案件快速执结,依法及时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温县公证处共协助法院调查146人次,共查询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房产6处;配合法院执行局对其强制拆除办理保全证据1件;配合法院对其强制腾房办理保全证据1件,将公证的优势职能嵌入到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执行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3月17日,全市司法局在温县召开现场会,专门听取了该县司法局公证处参与执行辅助工作运行机制的汇报。

据介绍,“执行+公证”有以下四大功效:一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委托公证调查工作的开展,将有效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等问题,大大缓解执行过程中的调查难、取证难、查人找物难,从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委托公证机关调查,申请人只需负担因调查工作产生的必要的交通、差旅等费用,大大降低了维权的经济成本。三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及时兑现生效裁判利益。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将充分发挥公证处的人力优势、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有效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早实现财产的有效查冻扣,尽快兑现生效裁判利益。四是创新执行机制模式,助力破解执行难题。该项工作将国家证明力与司法强制力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延展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引入专业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对整体性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集成效应,及时兑现当事人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该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证处协助人民法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是公证机构立足职能、服务司法的有力探索,有助于发挥公证机构人力资源优势、专业优势促进法院审执工作高效运行,也有助于拓展公证机构业务领域,帮助公证行业提升业务质量。

“执行+公证”机制是温县法院在探索“执行+110”机制之后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必然会对破解执行难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该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增进各类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对于该项工作的理解和认同,逐步提升公证调查令的便捷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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