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董王超的职业之路:如果现实是纠缠的麻绳,一名法官要怎样解开?

2021年03月31日09: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赔偿数额虽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但承办法官有理有据的判决和认真负责、廉洁高效的作风深深感动了我,我心服口服。”日前,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丈夫张某专程来到罗山县法院送来一封手写的感谢信和一面载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表示谢意。

张某口中所说的承办法官就是董王超——他平均每年审理案件210余件,先后共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被缠诉信访,无一起不廉洁问题反映。

群众口中的“贴心人”

张某的妻子在2018年年底时,被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撞到致重伤,后经认定货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的妻子受伤后经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近7万元,多次被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一个七级伤残和一个九级伤残。

案件很常见,也很普通,但董王超深知责任重大,鸡毛蒜皮的小案,往往在一个家庭就是一件“翻天”的大事。承办该案后,考虑到事故给张某家庭带来的严重损害,董王超优先安排开庭审理,并针对双方的每个争议问题,耐心释法明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但最终因被告方在重新鉴定上存在争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他及时依法作出了判决,由被告方赔偿张某妻子各项损失43万余元。

宣判后,赔偿责任方很快按判决履行了义务,张某对董王超的工作态度和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遂专程来到罗山县法院,当面表示感谢。

据介绍,近年家事纠纷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逐渐加大。为了修复受损的家庭细胞,促进家庭和睦,董王超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思路:把握案件特点,有效开展“智慧"调解,坚持打好温情牌,情理法交融,妥善处理“百”家事。

2019年3月,董王超审理伍某起诉儿子、儿媳索要房屋的案件。伍某原在乡镇街道上有三间平房,是由伍某个人于2000年以7万元的价格购得,但伍某的儿子、儿媳认为,房屋购房款是家中田地被征用,伍某用征地补偿款购买,主张该房不是伍某买的,属家庭共同财产,不同意退还和搬出房屋。

后经了解得知,原来伍某共生育一子三女,老伴去世较早,四个孩子相继成家立业后,伍某就到广东深圳随三女儿一起生活,在老家的房屋就留给了儿子、儿媳居住。2018年11月,伍某因事故致腿部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在住院期间,伍某都是由几个女儿轮流照顾,儿子、儿媳没有来看望。

后来伍某出院后腿部留下了残疾,儿子也没有负担必要的医疗费用,伍某就一气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搬离其所有的住房。

考虑到此案双方的父子关系,为了妥善解决问题,董王超邀请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并和陪审员一起到伍某儿子的家中做调解工作。矛盾的症结找到了,案件解决起来也就更加有了针对性。董王超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因势利导,多方说服沟通,最终促成了案件调解:房屋留给伍某一间供其随时回来居住;伍某儿子、儿媳另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纠纷解决了,父子亲情也得到了有效弥合。

法庭上的“小专家”

说董王超是“小专家”,主要因为他年龄不大,个头不高,这与我们的习惯思维,专家都是德高望重的长者明显不同。见到他后,这分明就是一位邻家大哥,丝毫没有距离感。

2017年8月3日,董王超在审理一起农民工提供劳务致死亡的案件时,双方当事人都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包工头周某认为,其和死者是合伙揽活的,而且在事故中自己的腿也被砸断了,如果要判他承担责任的话,他就要信访,在法庭不走了;死者的亲属认为,人是周某打电话叫去干活的,现在在周某的工地上被砸死了,周某就得赔偿。

通过前期了解,董王超发现案件的关键是包工头周某和死者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不查清事实,案件无法处理。当天下午,董王超就带着工作人员和周某的父亲一起前往三个乡镇到三位拆房工友的家中和拆房现场核实相关事实。当时正值高温酷暑,董王超他们个个都汗流浃背,刚开始周某的工友们还不是很配合,但看到董王超他们个个都浑身汗透仍在耐心工作时,都深受感动,将真实情况和盘托出。

收集完证据,已是晚上9点多,目睹了董王超他们整个办案过程的周某的父亲也深深地被感动了,他当即答应回去做他儿子的工作。后来这个案子如期宣判,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周某也很快按判决履行了义务。

“群众要的就是公正,这比金子都珍贵。有些案件不可能全部调解,但只要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是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办事,程序公开了,道理讲透了,即使是判决,当事双方也能接受。”在谈到这些年的办案体会时,董王超说。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社会矛盾出现诸多新情况,基层法院受理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案子也日益增多,这类矛盾纠纷一般都历时较长,案情复杂,但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2018年9月,董王超接到一个案子:马某诉所在村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马某原承包村里35.4亩河滩地,因多种原因承包期没满土地即被村委会收回,另承包他人。马某先后多次到县、乡两级政府信访、上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他在审理该案时,邀请当地基层干部一起勘察现场、调查案件,多次做村委会的释法说理工作,使村委会答应给予马某适当补偿,但马某的期望值很高,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考验的就是法官的耐心和细心。董王超经多方了解到,马某80多岁的老父亲以前与村干部关系不错,还把马某认给一个村干部做义子。他立即想到通过马某的父亲做其儿子的工作,于是他就多次到马某家与他的父亲唠家常、摆事理。在取得理解后,乘机再劝说该土地承包人也给予合理补偿,矛盾迎刃而解。

马某在拿到补偿款后,马某和父亲一起提着一袋红薯来到法庭感谢董王超。至今,马某逢年过节都会给董王超发祝福短信,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就找他咨询,一个老上访户变成了法院的宣传员。

法院里的“笔杆子”

2015年6月,董王超被任命为龙山法庭庭长。当时法庭的法官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积案太多,群众意见特别大。他到任后,以庭为家,带领和团结庭内同志,着手清理积案,迅速扭转了工作被动和落后的局面。

日益多样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矛盾,呼唤司法实践及理论的创新。他虽身处办案一线,但从没有仅将自己看作是一个法律工匠,而是注意从丰富的司法实践中汲取养分,不断提升司法理论认知能力。别人办案都是办一件了一件,而他总要在他办过的案子中琢磨点什么门道出来。每审结一起棘手的案件时,他都会将这起案子审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总结出来,长此以往,他不仅丰富了自己的办案经验,而且还帮助和指导身边的同事提高了业务能力。

近年来,他先后参与编写法学专著1部,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各类理论文章近30篇,学术文章总字数达50万余字,并有1篇论文获中央政法委表彰,7篇论文获省法学会及省法院表彰。2018年10月,他被授予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祝丹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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