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巡回审判”进党校 200余名机关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

2021年04月14日10:5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生俊东 通讯员 廖靓 郑娜)4月13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走进中共南阳市委党校,将一起行政案件庭审搬进党校课堂,中共南阳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主任、王应强教授以及在党校学习的县市区局长进修班、市直科长培训班200余名学员现场旁听庭审。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跟随并就庭审过程进行现场微直播。

告官能见官 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上午9时,法槌敲响,原告邓州市金豆香食品厂诉被告邓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补偿一案在市委党校开庭审理,被告邓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张伟出庭应诉。

被告邓州市人民政府因规划调整建设文新街,占用原告邓州市金豆香食品厂商住用地5.24亩,原告所建综合楼被迫停建并需要拆除。后原告以被告不作为、不及时征收补偿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征收所占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赔偿原告的损失。

南阳中院行政庭庭长白云担任审判长,孙小刚、杨玉娟担任审判员。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拆迁补偿案件,也是当今社会关注度较高,老百姓意见较大,行政机关执法领域中出现次数较多的案件。

出庭亦出声 助推争议实质化解

庭审中,法庭调查及辩论有序进行,审判长白云以娴熟的审判技巧,合理控制庭审节奏,诉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与辩论,整个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法庭秩序井然。

参与旁听的200余名机关干部,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辩论,对行政案件庭审程序各环节有了更直观和更深入的了解。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当庭进行宣判,判决被告邓州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对原告主张的因行政规划调整而无法继续使用的5.24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依法作出征收及补偿决定,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

“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使我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参加旁听庭审的南阳市淅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坤说。在场的机关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深刻感受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证据完整性、客观性和程序合法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法庭变课堂 学法用法成常态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白云向旁听的机关干部们介绍了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与主要功能、南阳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意义和应当注意的事项;南阳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张斌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党校学员旁听行政案件的积极意义等方面工作接受媒体采访。

2020年以来,南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南阳中院高度重视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工作,将“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作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必要条件重抓重推。2020年,南阳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4.44%,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南阳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新常态。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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