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亭区召开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

2021年04月19日13: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董伦峰)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开封市委、龙亭区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系列部署要求,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水平,4月14日上午,龙亭区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上月市域考核情况,传达下发了《龙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月考评指标的奖惩办法(试行)》、《龙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分解表》、《关于调整龙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组的通知》、《关于强化<龙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专刊>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

李磊围绕如何深入推进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中央政法委正式批复我市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第一批试点城市,作为市委市政法每月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任务分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把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集中解决一批民生实事,着重培育一批工作亮点,在全区社会形成参与社会治理的浓厚氛围,搭建起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框架,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效。二是要明确任务,主动作为。区各牵头单位作为我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模块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推动各自牵头任务的事项顺利开展。要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强化督促指导,提升工作实效。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牵头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不定期进行指导督导。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依照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办法,作为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凡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区工作大局的,将依据《龙亭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关于月考评指标的奖惩办(试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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