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公安局:高位推动 强力打击 袭警犯罪受到严肃惩处

2021年04月28日13: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董伦峰)暴力袭警严重侵害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挑战着国家和法律的尊严,威胁着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近日,兰考县公安局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快速处理两起暴力袭警案件,有力捍卫了民警的执法权威,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4月16日晚,李某堂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裕禄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裕禄大道与瑞松路交叉口北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李某堂拒绝酒精测试、不配合民警现场执法,李某堂伙同其子李某某对执勤民警、辅警推搡蹬踹、辱骂威胁,影响极为恶劣。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执勤民警按照程序对其进行血醇检测,检测结果为148.2mg/100ml,李某堂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李某某的行为涉嫌袭警罪。

4月22日18时50分,张某强、张某朋父子二人对其报案案件不予受理不服,在兰考县葡萄架派出所办公楼前当场大吵大闹,肆意辱骂民警,张某朋对负责解释沟通的民警、辅警肆意进行辱骂殴打,至多人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一辅警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张某朋的行为涉嫌袭警罪,张某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案件发生后,兰考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督察长王永召高度重视,要求警务督察大队全程督办,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目前,李某堂、李某某、张某朋以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郑重提醒: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严重危害行为。袭警罪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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