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博爱法院诉前快速调解为交通事故受害家庭排忧解难

2021年04月30日14:3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程贵忠)4月28日上午,家住博爱县农村的卢某生来到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调解室,签了一份调解协议,至此,卢某生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欣慰。

2020年10月17日18时08分许,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G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务段路口处向西右转弯行驶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女青年王某某驾驶的“森地”牌电动二轮车(车上载着儿子卢某、女儿卢某某)相撞,造成王某某、卢某、卢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卢某、卢某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卢某送医后因伤情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卢某生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一个孩子死亡,妻子和另一个孩子受伤在医院治疗。由于妻子伤势严重,已经支付医疗费60余万元,给家庭带来极度困难。因为各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存在争议,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赔偿款迟迟不能到位,让这个家庭陷入重重困难之中。

4月初,该案件诉至博爱法院后,道交团队法官和人民调解员急当事人所急,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与涉案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保险金,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功能。经过反复协商,保险公司表示愿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4月28日,受害方与涉案保险公司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涉案保险公司将在30日内支付保险金120万元,使受害方解燃眉之急,也使得受害方精神上得以抚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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