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董伦峰 通讯员 李冰)5月25日,杞县西关幸福里老年公寓,在该县法院圉镇法庭庭长尹飞真情“修复”下,南某某将7万多元现金递到继母闫某真老人手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也是该院法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
2005年6月,年逾古稀的闫某真老人再婚嫁给南某某的父亲南某贵,两人在一起同居生活。2018年10月,南某贵病故,其生前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死亡抚恤金198000元。南某某将该笔抚恤金用于父亲后事操办。因闫某真老人没有其他子女来赡养,其亲属将其送到杞县西关幸福里老年公寓生活。其间,南某某还两次到公寓为老人缴纳生活费19200元。后来,闫某真向南某某索要该笔死亡抚恤金,南某某对此予以拒绝。无奈之下闫某真将南某某诉到法庭,要求依法分割198000元。
2021年3月,承办本案的尹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对原告闫某真和被告南某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亲情之道,因种种情况影响,始终达不成调解意见。遂依法判决被告南某某给付原告闫某真77000余元。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至此,作为主审法官尹飞的任务可谓已经全部完成,往下面的事儿就是进行执行程序,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看着90多岁的老人孤伶伶在老年公寓生活,尹飞法官每每想起这起案件心中都是久久不能平静。于是他决定再找南某某谈一次。
5月24日,尹飞带着书记员来到南某某家中,与他拉家常,回忆闫某真老人与南某某的父亲在一起互相帮助生活的日子,帮助南某某“修复”已经断了的亲情。在与法官交流互动下,南某某回忆起老父亲也是热泪盈眶,当场表示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将77000余元给付款给老人送去,不能让年逾九旬的老太太生活在失望和无助之中。
次日一大早,尹飞和南某某及闫某真的代理律师来到幸福里老年公寓,将给付款送到老人床头。看着闫某真,南某某急忙走上前来,拉着老人的手:“娘,都是我不好,我和尹法官把钱给您送来了,以后您缺啥一定要给我说,我给您送!”听着南某某动情的话语,闫某真老人说:“孩啊!娘记着了,不管啥时候你都是我的孩儿!” 看着眼前着动人一幕,在场的人员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