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南阳卧龙区法院开展端午集中执行行动

2021年06月15日12: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1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利用被执行人端午佳节回乡探亲之际,组织执行干警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凌晨5点30分,执行干警按照预定路线兵分多路,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2016年6月14日,陈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南阳市龙翔路时,将路边行人苏某某撞倒,造成苏某某身体多处骨折。因双方协商未果,苏某某将陈某某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某向苏某某赔偿70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马上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主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及时通过电话与陈某某进行约谈,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电话约谈后,陈某某不但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反而耍起了小聪明,藏匿行踪,长期躲避在外,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先后6次到陈某某家中,但陈某某均不在家,给陈某某打电话,其一直借故不现身。在此次执行行动中,陈某某再次被列为重点查找对象,执行法官提前通知申请执行人随时注意陈某某动向。

早上7时,正准备再次赶往陈某某家中的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陈某某正在蒲山镇某集市,执行干警立即调转车头赶至现场。看到执行干警时,陈某某愣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会被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再次告知陈某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谁料陈某某态度极其蛮横,公然辱骂、推搡执行干警,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陈某某带到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陈某某极不配合,仍拒绝履行,且言辞激烈,胡搅蛮缠。当执行干警告知陈某某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其摆出一副“我就不还钱,你们能拿我怎么办,不就是拘留吗?”的嚣张态度,阻碍执行,卧龙区法院遂对陈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执行干警将陈某某送至拘留所。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传唤5人,执行和解6案,执行完毕5案,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卧龙区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丁清凌)

编辑:梁倩文  审核 :阎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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