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涉金融案件执行集约化管理

2021年07月07日11:2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积极探索“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的要素化、集约化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将此作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3月份起,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宛城区法院仍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涉联社金融案件执行专班,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提供助力。2021年以来,宛城区法院共受理涉农信社金融执行案件201件,结案85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1272亿元,执行到位金额4278.81万元,标的到位率37.95%,要素化、集约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有财产案件管理,实行多级繁简分流

涉金融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内进行首轮线上查控,结合线下财产统查结果进行首次分流;金融专班在工作流批量管理中,把无财产案件依照简案规范进行集约化送达、传唤、尽调、约谈,并及时将执行中查控到财产及符合公权处置条件的,归入繁案类型进行二次分流,按照财产处置技术标准启动精细化管理,繁案办理规范完成必要尽调后,45天内向财产处置团队流转。金融专班设立管理台账,依据“简案快办提效率降时长,繁案精办抓规范提到位率”的核心管理要素,明确分流技术标准,将执行案件进行多级繁简分流、办理。

执行实施与财产处置有机衔接,促进财产快速变现

有财产案件如果是银行存款的,冻结十五日异议期满后及时进行扣划;对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执行的,在送达查封裁定书的同时,同步调取产权档案并征询相关部门处置意见,按处置标准审查后,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及时流转到财产处置团队启动定价、网拍程序。通过强化对“有财产案件”的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参照上拍审核的技术标准去规范执行实施、财产查控的执行行为,有效降低执行异议和执行监督案件数量。通过执行尽调对财产情况的全面调查,给财产处置提供有效的信息对接,可大幅度减少启动财产处置的审查工作量和平均用时,在提升审查质量的同时推动财产快速变现,提高标的实际到位率。今年以来,宛城区法院在“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中已查封不动产、车辆等财产90余宗,已启动评估、拍卖40余件拍品,并组织实施强制腾房、交付拍品行动30余次。

简案分批量集约化办理,提升办案效率

将无财产简案按管理共性分批量办理,充分利用宛城区法院自建的法辅集中送达体系及省院统建的邮政集中送达平台等资源,尽量适用电子送达等简便方式,集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分批传唤被执行人在每周一、三到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申报财产并采集《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管理台账更新信息及时甄别确定外勤工作流,分批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现场执行调查,分层级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和强制措施。通过智慧执行APP做到执行现场动态留痕,强化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同步上传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以“分段集约”的工作模式确保执行程序规范化集约化运行,达到无财产简案的速执速结,快速有效的退出执行程序,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截至6月25日,宛城区法院在“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中共集中执行30余次,采取拘传、拘留措施65人次,搜查11人次,限制高消费86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人次,简案的平均执行办案周期控制在42.3天以内。通过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专班,突出审执联动,强化分段执行的集约化管理要素,2021年宛城法院涉农信社金融案件的依法清收管理效果,相比近三年的平均管理质效有大幅提升,平均执行办案周期从93天缩短到62.3天,标的到位率为23%,今年上半年实际依法清收到位金额已超2020年度全年金额,是2019年度全年到位金额的2倍以上。

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以“公正与效率”为管理导向,继续深化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改革,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生俊东 黄篪 魏旭倩)

编辑:王晓颖  审核 :时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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