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检察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2021年07月10日21:1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8日一大早,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慧娟收到了一面锦旗,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她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3月27日晚,小艺(化名)晚饭后出门遛狗,在途中与阿红(化名)发生口角,两人互不相让愈演愈烈发生了撕扯,撕扯过程中,阿红抓伤了小艺,小艺打伤了阿红,最终造成阿红轻伤二级。4月19日,小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29日被逮捕。

案件到了检察环节,承办人程慧娟认真审阅卷宗,讯问了小艺,小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伤害,对公安机关认定其为故意伤害感到不解。程慧娟从法律角度就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解开了小艺的心结。小艺表示,对自己因一时冲动给阿红造成的伤害感到非常愧疚,愿意认罪认罚,委托亲属积极对阿红进行了10万元的赔偿并取得阿红谅解。考虑到小艺在案发后投案自首,与阿红达成刑事和解,综合考量,程慧娟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于6月1日对小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贯彻于办案始终。

“刑罚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宗旨。”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24日就小艺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陕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小艺认罪悔罪积极,且社会危险性不大,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7月6日,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小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告诫其要遵守法律,遇事三思而后行。小艺则表达了自己对检察机关的感谢,表示经此一事,自己一定会汲取教训,珍惜生活。

“法律监督有力,心系百姓有情”。锦旗上印着的鎏金大字,既是对承办检察官的感激,更是对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褒赞。 (王涛 蒋玉倩 赵奔宇)

编辑:王晓颖  审核 :时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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