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焦作马村区法院温情执行促和谐

2021年07月14日15: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有一些人却在自己父母年老之后,不好好孝敬父母。近日,在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刚柔并济”下,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范老先生已年过七旬,膝下育有五个子女。此前老人一直住在小女儿家中,老人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用于老人日常生活开销,其余子女对此均无异议。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2019年11月,老人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右侧胫骨骨折、坠积性肺炎等伤势而住院。虽然医院极力抢救捡回一条命,但是面对大额医疗费及后续康复护理需要人力,老人无力承担,便要求五子女每人承担住院医疗费的1/5,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128元,并承担老人今后医疗费的1/5。但是五子女却无人理会。大儿子认为老人住在小女儿家,又是因帮小女儿家看门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住院医疗费和照顾老人理应由小女儿负责。二女儿说自己从小被别人收养,一直生活在养父母家,所以对老人无赡养义务。

时间一天天过去,子女们都在互相推诿,老人的医疗费及赡养费用却始终没有一致结论。无奈之下,范老先生向马村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老人二女儿不承担赡养义务,判令剩余四被告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100元。因交通事故所产生医疗费用,对未赔偿部分由四被告按每人1/4比例承担责任。判决生效后,四被告认为自己没有义务负担这么多费用,便一直不履行判决。范老先生委托其弟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边是卧床不起的范老先生需照顾,一边是为赡养问题争吵不休的子女。执行法官周宝兴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处理赡养纠纷,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还要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所以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解决老人实际困难,才是最快最佳的途径。

周宝兴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范老先生家,并对子女们逐个询问,逐一谈心耐心劝导,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劝解,告知他们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并以“子路借米”“黄香温席”等古代孝顺父母的典故对被执行人循循善诱、耐心规劝。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各持己见的子女们深感愧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会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范老先生的赡养问题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刘芳)

编辑:王晓颖  审核 :时运斌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