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 奋战11小时终腾房

2021年07月29日22: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21日至23日,南召县人民法院8名执行干警和法警驱车1000多公里远赴北京市通州区,顺利腾空被执行人的一幢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4年8月,被告唐某为甲方,原告刘某为乙方,被告陈某、陈某建、张某、潘某为丙方(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200万元,月利率35‰,借款期限3个月。同日原告刘某通过某银行网上转账向被告唐某转入人民币193万元。后经原告刘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唐某归还刘某借款及利息,被告陈某、陈某建、张某、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经申请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唐某在北京通州区某小区有一套住宅,南召法院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到该房屋确实为唐某所购买的,遂查封了该房屋。此时,案外人唐某梅,系唐某的姐姐,向南召法院书面提起执行异议,该异议被驳回后,唐某梅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经一审、二审审理后均驳回唐某梅的诉讼请求。随后,南召法院张贴腾房公告,责令租户在指定期限内腾迁房屋。2021年2月,该房产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最终由陈某某竞买成交并付清拍卖款。但由于租户坚决不配合,导致买受人一直未能够取得该房屋。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司法拍卖的权威,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一行8人远赴北京开展腾房行动。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驱车前行,干警们于第二天上午八时到达被执行人唐某所拥有的房屋。据了解,唐某姐姐唐某梅将该房屋租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简单装修后又将该房屋租给其他人,情况比较复杂。行动开始后,租户情绪比较大,难以理解,执行干警及时释法明理,同时在通州区法院和方城县法院的协调帮助下,租户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空房屋。经过整整十一个小时,该房屋顺利腾空,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陈某某手中。随后,执行干警又与买受人一起,办理水、电、燃气等相关过户手续。至此,该案圆满结束。买受人对南召法院干警不分昼夜、高效执行的工作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生俊东 王阳 杨雪营)

编辑:王晓颖  审核 :时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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