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强制划扣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08月20日16: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银行账户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悉,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与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多年生意往来,2012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签订多份购销合同。2012年8月4日,双方签订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一套购销合同,约定价款为130万元;2013年1月28日,双方签订稳定土设备一套购销合同,价格为50万元。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截至2019年12月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只支付了556000元,尚欠货款1244000元,已严重违反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根据购销合同约定,买方逾期30日付款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合同价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多次索要货款,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以暂时无能力支付为由推脱至今。为维护合法权益,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44000元及违约金627400元。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一审依法判决被告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某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24400元及违约金360000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被保全的银行账户有存款,足以支付本案执行款。执行干警遂第一时间通过强制划扣将涉案执行款全部划扣到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依法将案款足额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生俊东 丁清凌 常照军)

编辑:王晓颖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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