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规范终本案件线索核查 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

2021年09月13日17:2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全面推进“双提升”工作,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执行线索核查管理。对申请人反映的执行线索,进行批量甄别、及时核查,有序导入恢复执行程序,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1日,宛城区法院发放一批终本案件的执行到位案款,当执行法官张新军将7万元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薛某时,薛某紧握张法官双手,感慨自己这一件终本十年的案子终于执行完毕,激动的几度哽咽。

据了解,2008年7月19日,被执行人吴某向申请人薛某借款55000元,约定于2009年6月30日前还清,结果薛某两年追要借款无果。无奈之下,薛某于2011年5月16日将吴某诉至宛城区法院,宛城区法院判决吴某偿还薛某借款55000元及利息。

2012年,薛某向宛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干警穷尽各种执行调查措施,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薛某也提供不出吴某的执行线索,该案被依法裁定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2021年4月份,薛某来到宛城区法院请求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张新军收到恢复申请后,询问薛某能否提供被执行人吴某的财产线索,但薛某仅能反映吴某在宛城区某街可能有房产,不知道具体位置。根据恢复执行案件的审查管理规定,张新军告知薛某,如不能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明确财产线索,不符合恢复执行的立案条件,但只要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法院便可以依职权进行排查、核实。

随后,薛某寻找被执行人线索期间,一直和张新军进行电话、短信联系,张新军耐心细致地一一进行回复指导。2021年8月29日,薛某终于提供了一条有效执行线索,吴某的原住所地位于宛城区某村,通过调查有可能核查到现居住地信息。虽然这条线索仍比较模糊,但张新军还是立即带领两名干警来到该村进行走访调查。趁着村民都在家吃午饭,执行干警们挨家挨户打听询问,终于从一位村民处打听到被执行人吴某的手机号码。张新军立即拨通吴某的电话,向其表明身份后,通知其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吴某接到电话很吃惊,想不到案件过了这么久,法院还在执行,他当即在电话里表示,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当天下午,吴某来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吴某同意偿还全部借款,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薛某自愿放弃部分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后,吴某给付薛某7万元人民币。和解协议达成后,吴某当场履行1万元现金,两天后,吴某将剩余的6万元送至法院,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执行难”一直是法治建设路上的难题,宛城区法院通过对终本案件进行批量甄别、及时核查,有效的提升终本案件管理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生俊东 魏旭倩)

编辑:王晓颖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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