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1411”工作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21年09月18日14: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张某某,我们是县妇联妇女维权办工作人员,7月份去你家做了你丈夫思想工作后,这俩月你们夫妻关系怎样?俩人不再闹别扭了吧?” “没有,没有!自从妇联领导到俺家给丈夫讲了法律并做了思想工作后,丈夫对俺好多了,俺俩最近关系也慢慢变好了。谢谢妇联领导对俺的关心和爱护。”

“好的,今后你有啥困难,妇联就是你的‘娘家人’‘维权人’,请及时联系我们,祝你家庭幸福!”

9月15日,在郏县妇联维权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正在与家住郏县白庙乡的张女士交流着。

今年7月下旬,现年35岁的张女士向郏县妇联举报称,她和丈夫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来,两人先后两次离婚,2017年第二次复婚后,因为感情问题,夫妻俩经常争吵不休,甚至有时两人还会发生肢体冲突。

郏县妇联了解情况后,迅速与白庙乡妇联组织一道,为张女士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并协调组织乡司法所和张女士所在村两委“家事调解室”人员,一起到张女士家里做其丈夫思想工作和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张女士无根据的疑心进行批评教育。如今,两人消除了误会,双方感情得到缓和。

像张女士一样,自2020年1月以来,郏县妇联先后接到20多人次的事关妇女儿童维权的来电来访,在郏县妇联“1411”“她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下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仅事关千家万户幸福,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郏县妇联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建立1个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公、检、法、司4个妇女儿童维权站,组建1支家事调解员队伍,进而构建起1张立体化、全覆盖的“她权益”维护组织网络,将各类婚姻家庭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发现和制止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探索走出了“她权益”保障的郏县“1411”工作新模式。

为加强对全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辖区妇女儿童维权事宜天天有人管、有人问,郏县妇联成立了由一名副主席任主任、全县15个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

同时,为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郏县妇联还积极争取郏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4家单位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在公、检、法、司4家单位建立了4个“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工作站”,由4个单位的妇委会主任担任“维权站”主任,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涉法涉诉案件,启动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司法效率,使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里得到法律保护。今年7月16日,郏县妇联联合县法院,在郏县堂街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7年的离婚诉讼案件,使受害方王某和她的一双儿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

在新时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侵害主体大都是家庭“细胞”中的成员,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切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例全部诉至法律解决,势必会激化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并造成家庭破裂,不仅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还不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及和谐社会。

为此,郏县妇联还充分发挥全县15个乡镇(街道)巾帼网格员、377个行政村“四组一队”的作用,在全县各行政村组建了一支由397名“四组一队”成员组成的家事调解员队伍,家事调解员通过村两委会设立的361个“家事调解室”、15个“说理堂”、1个“聊吧”等机构,“零距离”为本村侵权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通过讲法律、说道理、重调解,不仅让一个个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且还让一个个家庭重新走上了和谐、幸福的道路。去年以来,全县家事调解员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56起,接待来访当事人336人次,成功化解156起,化解率100%。

“‘1411’工作模式不仅搭建起妇女儿童维权的绿色通道,也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了基层,确保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县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郏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梁静表示。(蔡长伟 龚敬涵)

编辑:王晓颖  审核 :王世洋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