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委巡察机构“四步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2021年09月30日14: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巡察整改是检验巡察成效的最关键环节,也是维护巡察工作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桐柏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内容,紧盯不放、紧抓不松。

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桐柏县委巡察机构结合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桐柏县委的反馈意见和县委开展前三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梳理出五方面七类共性问题清单,向全县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发出了《关于开展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活动的通知》。全县各单位立即行动,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县委巡察机构组建10个督察组对各单位整改工作开展集中督查3次,7个单位党组织因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被通报批评。

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为充分彰显巡察监督震慑力,让整改实效看得见、摸得着,桐柏县委巡察机构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巡察组对巡察进驻期间发现的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以整改实效维护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巡察的震慑力。

限期办结,全面整改。桐柏县委巡察机构根据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桐柏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办法》。要求被巡察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改方案,3个月内整改到位,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改报告。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销号管理。5年来共完成7363项问题的整改,推动各单位建立完善制度562项,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作用不断彰显。

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巡察全面整改到期后,桐柏县委巡察机构要求被巡察单位对一时难以解决到位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并于3个月内续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5年来将120项问题纳入持续整改中。同时,桐柏县委巡察机构还制定《桐柏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整改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依然较多的单位,巡察办适时组织巡察组以回头看的方式“杀回马枪 ”,对应整改到位而未整改到位的提出问责建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曾诚)

编辑:王晓颖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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