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丨焦作马村区法院快速执结两起案件

2021年10月15日15: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下,成功执结两起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收到良好效果。

据案情显示,2013年10月21日(农历),经介绍,被告王某与原告李某口头达成租赁工程设备协议,王某租赁李某工程设备滚杠一台、小铲车两辆、强制五零零搅拌机一台,当天王某支付原告定金3000元。按照双方约定的租赁费标准,被告应付原告租赁费27000元。

原告崔某、张某、赵某等8人于2013年10月21日(农历)左右,经李某介绍到被告王某承包的武陟县公路管理局超限站地面工程干活。工程在20多天后就结束了,根据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崔某等八个工人工资共计18140元。

工程结束后,原告李某和崔某等人催要工资和剩余的租赁费,被告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无奈,原告将被告王某起诉至马村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没有动静,李某和崔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直联系不上王某,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传统线下查询和调查等手段,均未发现被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直到10月10日,马村区法院接到汤阴县公安局通知,公安机关已在汤阴县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位置信息,马村区法院执行局长张波带领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奔赴汤阴将被执行人拘传回院。

在回来的路上,张波就对王某释法明理、耐心开导,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执罪。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最终王某联系家人抓紧时间凑钱,将拖欠申请人李某和崔某等人的工资款和租赁费一次性给付完毕。至此,这两起案件在府院联动机制大力协助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刘芳)

编辑:郭同欢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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