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兢兢业业执法。”张勇说这是我做人干事的准则。作为汝南县公安局的法制室主任,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1998年7月,张勇从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汝南县公安局工作,先后在基层派出所、预审股、禁毒大队和法制室工作。2015年1月任汝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张勇参加公安工作十八年来,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人正派,执法如山,办理、审核各类刑事案件3630起,治安案件4681起无一错案。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及“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标兵”荣誉称号。
张勇忠实于法律,办事讲原则。在日常案件审核中对不符合法律要求和程序规定的,坚持抵制和予以纠正,决不留情面。从事法制工作六年来,经其审核的各类案件3800余起,无出现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被判败诉案件。
2019年11月,汝南县汝宁镇居民万某报警称,其在汝南县一小区内被李某等人殴打。后经鉴定,万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由于派出所办案民警未能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导致该案证据流失。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9年12月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李某被释放。因打人者没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受害人万某多次上访。张勇经反复核查发现该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调查不及时,犯罪嫌疑人于案发时就在现场,派出所民警一直未对其询问。二是笔录询问前后矛盾,多次询问不一致。三是民警办案程序颠倒。四是办案民警乱出情况说明,不知道哪些证据可取,哪些不可取。
针对这种情况张勇又重新组织人员调查。最后证实受害人万某因争工程与嫌疑人李某及其带领的张某等四人发生矛盾后,被几人殴打致伤。2020年5月份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捕归案。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张勇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执法培训模式,着力推进提高全局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和水平。张勇在日常法制审核中,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2021年4月3日,受害人郭某到汝南县万和小区门口的邮政储蓄所办理存钱业务,在存钱过程中,由于郭某没有带身份证,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为其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于是将全部74400现金退还给郭某,放在1号柜台玻璃窗下面的凹槽内,郭某取回时将一扎(9920元)现金遗留在凹槽内,随后汝南县老君庙肖屯村民郭某来到1号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发现遗留现金,郭某趁人不注意将遗留的现金占为己有。
是民事侵占还是刑事盗窃,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拿不定主意,及时向法制室张勇汇报,张勇同志利用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分析后认为构成盗窃,及时安排办案部门受理调查取证,为确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将案件办成铁案,张勇先行与检察院法院业务部门同志进行业务探讨,但法检的业务人员认为构不成案件,为确保案件真正做到不枉不纵,张勇同志一方面在网上查找类似的有罪判决案例,另一方面向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请教,并与之进行理论探讨,最后获得理论支持,使该案成功以盗窃案件判决,被告人最终也认罪服法,表示永不上诉。
张勇就是这样,他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公安法制工作谱写了一曲正义之歌。(葛生 刘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