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争议最优解 架起“官民和谐”桥

2021年11月16日11: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只有做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才能实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官民”和谐。近年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牢固树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念,积极推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加强案件源头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在每一起行政争议中寻求最优解。

化解有方 促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为更好地解决群众诉求,平桥法院行政审判庭与行政机关联动协同,在充分尊重双方解决行政纠纷意愿的基础上,以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采用积极、主动、灵活的调解方式突破矛盾瓶颈,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今年1月29日,家住信阳市平桥区的祝某与曾某等8位球员在篮球场分班打球,打球过程中,曾某与祝某所在队球员发生争吵,随后祝某带球上篮,与正在防守的曾某相撞,祝某跌倒在地腹痛难忍,同伴立即报警。派出所出警后将双方带回详细询问情况,了解到,比赛中曾某虽与其他队员发生冲突,但与祝某并无直接矛盾,没有对祝某殴打的故意,因此对曾某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祝某及其父亲对该决定不服,向平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曾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该案由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马泽武承办,考虑到本案纠纷系一起群众自发性竞技体育活动引发的行政争议,在调解时,马泽武决定从化解祝某与曾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入手。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通过调取询问笔录、查看监控视频、走访在场人员等仔细研判案情,在充分了解事件经过的基础上,马泽武邀请祝某及其父亲和曾某一同到平桥法院当面调解。

在调解室,马泽武让祝某父亲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并对祝某父亲分析道:“男孩子之间打篮球发生磕碰是正常现象,我也是一名父亲,十分理解你爱子心切的心情。但通过录像能看得出来,曾某与祝某碰撞前并未发生直接冲突,两人相撞时曾某主观恶意不强,因此公安机关基于事实证据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希望你能理解。”

见祝某父亲的神情有所缓和,马泽武又对曾某说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你比祝某大几岁,作为哥哥在球场上理应关照他才对,这次祝某与你碰撞后受伤入院,不仅花钱还受了不少罪,你应该向对方道个歉,表现出你的诚意。”

曾某听完后表示自己确实有冒失的地方,愿意给予祝某1200元医疗费进行补偿。在马泽武的调解下,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祝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化解有情 把民生福祉放在心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平桥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以人为本,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对涉及确有困难的群众和弱势群体案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使当事人在得到公正裁判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9年11月,退休干部张某忠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处以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按规定其缓刑期间应享有原退休费60%的生活费,但2020年1-8月张某忠未按时收到生活费,故将平桥区某局起诉至平桥法院,诉请赔偿8个月精神损失费及身体摧残费5.8万元。今年4月,马泽武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平桥区某局表示,按照104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缓刑执行期间应停发退休费,由原单位发放60%生活费,但2014年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全面改革,退休人员犯罪后生活费核算及发放并未纳入养老保险系统。为解决张某忠等人的实际问题,该局与财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在区政府的建议下已于2020年8月按暂时标准补发了张某忠1-8月的生活费,并从9月起按月发放,因此对张某忠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马泽武发现该案案情复杂,且涉及因改革导致的政策衔接问题,即使依法判决案件,仍无法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不利于及时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法院不能一判了之,调解也不能盲目‘和稀泥’,要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聚焦特殊群体,关注矛盾本质,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于该案政策久远、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马泽武翻阅政策文件、查找相关资料,调研借鉴其他地区类似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多次到张某忠家进行实地走访,与张某忠推心置腹的交谈,在了解到张某忠儿子身患残疾,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时向被告提出给予原告人道主义帮助等建议。最终,经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平桥区某局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向张某忠支付人道主义补偿金一万元,双方冰释前嫌,张某忠向平桥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化解有理 将法律服务贯穿始终

平桥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把法律服务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将调解与释法明理融合,在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中,最大限度地兼顾群众切身利益,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出具法律意见,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今年6月,汪某金等29人对所在办事处、居委会及村民组提起诉讼,称其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改变以往占地补偿分配方式,强行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要求法院判决居委会与村民组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并延续过去征地补偿原则重新分配补偿款。2021年8月,行政审判庭庭长张志明庭审理此案,由于该案29名原告不是案涉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且该纠纷本质是原告同村民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因此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正当29名原告一筹莫展之时,张志明法官表示,虽然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但法院有权向其他行政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实施司法监督。随即向案涉街道办及居委会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出“在处理过程中既要尊重该村民组以往征地赔偿分配的做法,又要遵守法律、政策关于集体土地征地相关规定”的建议。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征地补偿类案件近年来较为普遍,又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农村和社会稳定和谐造成重大影响。

为确保村民矛盾实质性化解,马泽武、张志明一行前往原告所在村组,邀请原告及征地补偿相关负责人召开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对征地补偿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法律法规,提出原告应得的补偿款可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占地田亩数进行计算,剩余款项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肯定。

平桥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倾力帮助让该村村民深受感动,村民代表将一副写有“不限行政诉讼 为民伸张正义”的锦旗交到马泽武和张志明手中,他们表示“没想到案子判完后法官还坚持为我们老百姓解决困难,感谢你们,为你们的服务点赞!”(杨烨然)

编辑:王晓颖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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