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便捷高效解民忧

2021年12月17日15: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中牟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能节约审判资源。

2020年4月,被告杜某开始从原告刘某处购买饲料,双方协商定期结清饲料款,杜某先后从刘某处购买近50吨饲料,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欠下近15万元饲料款迟迟未结清。经刘某多次催要,杜某都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推脱,刘某为维护个人权益,将杜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帮其追回下欠饲料款。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刘某提交的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与债权关系明确,本着“以调为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在征得刘某同意后,便将此案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在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后,将双方约到法院面对面调解。调解中,调解员站在中立与公平的立场上,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人情、责任、法理等多角度入手,摆事实、讲道理,寻找双方诉求的最佳平衡点,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杜某称,因为池塘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在手中没有钱,愿意先积极筹款并偿还2万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6月结清,刘某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至此,该案件从立案到达成和解协议仅用了五天时间,使纠纷得以圆满调解。诉前调解工作带来的便捷、高效、利民等优势,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肯定,显示了在民事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说明了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将人民的烦心事、难心事、闹心事,有效化解在诉前,真正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

据悉,中牟县人民法院致力于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各种纠纷消化在诉前,解决在根源,从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真正实现诉前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有效提高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刘朦)

编辑:郭同欢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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