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检察院:最优“案-件比”背后的质效“秘诀”

2021年12月25日11:1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鄢陵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通过转变办案理念、明确业务重点等措施,逐步扭转刑事检察“案-件比”较高局面,努力打造最优“案-件比”。经过一年有余的实践,该院“案-件比”大幅下降,从2020年第一季度末的2.415降至2021年5月底的1.03。

用心用情   力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我要感谢检察官,如果不是你们的反复开导,耐心劝解,我也不会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今后我会努力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同时也会积极宣传法律,现身说法,让我的悲剧不再重演。”8月9日,被告人田某在法庭上发表最后陈述时,让出庭支持公诉的鄢陵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冯艳霞想起了办理田某案件时的一幕幕。

冯艳霞承办田某交通肇事逃逸案后,认为田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逃逸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冯艳霞对田某提讯时,田某仍拒不供认,称自己并不知道将被害人撞倒并致其死亡,当天早晨,天蒙蒙亮去上班,路上一切正常,只是到了工作单位才发现驾驶的车辆后视镜不见了,车前边有撞击痕迹。同时,由于家庭条件不富裕,田某拒绝让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田某的说法,冯艳霞一听就不符合逻辑,驾驶四轮电动车撞人,后视镜撞坏,左侧车头撞坏,撞击力度应该很大。

为了挽救田某,使案件的办理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冯艳霞三次到看守所提讯田某,从其家庭实际情况到被害人,从法律到刑事政策,反复做工作。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晓娜又和冯艳霞一起,再次到许昌市看守所提讯被告人。经过两人耐心细致的开导,田某终于说了实话,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让律师和家属沟通,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调解。经过努力,田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完毕,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鄢陵县检察院作出了对田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量刑建议。这才有了田某那发自肺腑的庭后发言。

2019年以来,该院把执行好新刑诉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做优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在成功办理全市第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基础上,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创新权益保障机制,精简案件办理流程,实现案件精准量刑,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效。今年截至目前,该院认罪认罚的适用率达95.03%,量刑建议采纳率高达100%,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妥推进、落地见效。

履职担当  大力贯彻少捕慎诉慎押

6月15日下午5时许,被不起诉人张某在明知自己管理的可耕地内有风力发电项目掩埋的电缆线和光缆线,并且派出所民警已对其之前的挖掘行为进行制止的情况下,只因项目负责人未给其签订补偿协议,也未对其发放补偿款,便一气之下指使自己的儿子驾驶挖掘机故意将该处电缆线及光缆线挖断,以此要挟村委和工程项目部给其说法。经认定,被毁坏的电缆及光缆的维修总价值为10880元。

在审查批捕阶段,承办该案件的副检察长张红卫发现,此案件中村委会和受害单位未经张某的同意就擅自施工,有过错在先。张某主观恶意不大,系一时气愤冲动犯罪,犯罪后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张红卫及时对张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经过审查,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不羁押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张某认罪认罚,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较轻,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该院就该案件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经过听证,大家一致同意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因为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很正常,但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才是检察官依法办案的初衷。该院党组鼓励员额检察官勇于担当,大胆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起诉制度,减少诉前羁押率,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截至目前,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建议采纳率为100%,诉前羁押率为46.47%,不捕率为25.75%,不诉率达15.94%,各项工作均成效明显。

繁简分流  用速裁程序提质增速

“想不到案件处理得这么快,我和我的家人都特别感谢郑检察官,两个小时就把我的案子办结了。出事后,家里全都乱了套,家人们一直在担心,现在有了结果,我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近日,当事人韩某在收到鄢陵县检察院的处理结果后,高兴地说。

9月13日,韩某驾车与相向行驶的杨某发生碰撞,后经检测韩某属于醉酒驾驶。检察官郑小明在受理该案件后,认为此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天便对韩某进行传唤。韩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很快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检察官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两个小时后,该案件办结,并适用速裁程序立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该院针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积极适用速裁程序,通过与公安机关会商,约定速裁程序的规范化办理流程,遇到符合程序的案件,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案件尽可能精准取证、快速侦查。实行速裁程序后,案件的提讯、认罪认罚具结、开庭可以批量完成,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将员额检察官解放了出来,更有时间去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方面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司法正义。截至目前,该院的速裁程序适用比例达到了27.62%。

积极作为  牢记使命为民办实事

5月,曹某驾驶小型面包车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晁某相撞,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一个细节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王东丽的注意。

被害人晁某76岁,其妻子黄某有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两人没有孩子,晁某出事后,其妻子的生活成了问题。曹某给付的赔偿款是她唯一的经济来源,而她却没有保管使用赔偿款的能力。被害人晁某虽有一个弟弟,但其弟弟的家庭也很困难,没有能力照顾黄某。黄某今后的生活如何保障成为承办检察官的心结。

为妥善安置黄某的生活,王东丽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并与黄某所在村委会联系,与当地养老院对接,但因黄某身体状况特殊,该养老院无法接收。王东丽多方奔走协调,黄某最终被鄢陵县中心医院颐康园养老中心接收,并商定由晁某弟弟代为保管赔偿款,定期向颐康园交纳费用;如果赔偿款使用完毕,依照国家对五保户的优惠政策,仍可以继续接受看护,其费用依法由国家承担。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将办案办民生作为检验学习效果、全面为百姓办实事的实践锻炼。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在办案中,要把小案件办成大民生,要让老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不仅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能感受到司法温暖。

“我经常说,我们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办的是自己的良心’。检察官们要通过办案,全面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全力追赃挽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下一步,我院将一如既往,脚踏实地,立足鄢陵实际,精心呵护一个个鄢检‘小盆景’,逐步打造‘花都刑检’品牌,为鄢陵‘十三五’规划保驾护航!”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说。(李海峰)

编辑:张馨予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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