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见面” 温县法院微信调解化纠纷

2022年01月18日11:4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2日,温县法院通过微信“非接触”的办案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经营的商铺房租到期,向李某借款6万元缴付租金并出具借条,其间王某仅向李某归还了1000元,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友谊得知被告王某远在外地,且地处疫区,无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平台,就该案专门建立由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组成的微信群,采用微信群聊方式进行调解。在微信群内,承办法官按照法律规定的调解程序,经过半个小时的调解,促使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根据双方调解过程制作成调解协议,以微信形式发向双方予以确认,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以邮寄方式将调解书寄至当事人指定地点。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解决。

在疫情防控期间,温县法院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平台进行网上办案,利用信息技术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当事人未到庭、纠纷落地的良好效果,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张世伟)

编辑:张馨予  审核 :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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