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节日临近,固始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于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状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近日,该所民警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该县蓼城街道办事处南山头附近“祭祖、祭祀”用品专卖店内。经现场检查,店主并未取得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许可。民警遂当场依法将其储存的大量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暂存。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梁某、黄某对未取得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许可即违法存储、销售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其二人被该县公安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所扣押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朱美惠 汪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