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疫情防控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

2022年01月20日12: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许昌市疫情防控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环节如下:

问题一: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涉税业务,有什么相关的服务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禹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家麟答记者问:疫情发生以来,禹州市税务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优化服务,克服疫情影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的办税服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畅通“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疫情发生后,办税服务厅随之关停,我们第一时间通过“晓税学堂”公众号、税收宣传服务群、税务短信平台等方式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办税流程和渠道,引导广大纳税人通过电脑端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河南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专班,负责业务审批、问题咨询、信息发布等,确保办税服务不因疫情而断档。

二是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征管政策。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对一月份税收征收事项做出安排: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2年1月25日;因疫情影响需要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因疫情划定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纳税人,以及因医学隔离、区域封闭等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在1月份申报期内未进行税费申报,2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上报省税务局处理。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宣传,认真落实,热情服务,确保将疫情对纳税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强化业务咨询辅导和特殊事项响应服务。纳税人如果在网上办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纳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或禹州市税务局热线电话0374-2532516进行咨询,我们已安排专人解答。比如网上无法办理、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理的事项,纳税人可通过禹州市税务局热线电话0374-2532516进行预约,由办税厅值守人员帮助解决;如需提供纸质资料,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实行容缺办理,待疫情过后补齐即可。

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的同时,我们还积极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政策,缓交政策仍可拨打禹州市税务局热线电话咨询。截至1月19日,本月已累计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交903户,辅导企业纳税申报11.92万笔,网上办理各项涉税业务4125笔,受理咨询电话1637个,疫情以来各项业务高效平稳运行。

在禹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广大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及时申报入库,确保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业务顺畅办理,全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题二:禹州市疫情防控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疫情影响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销售。请问,禹州市将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峰稳答记者问: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立足于早、立足于实,紧贴禹州实际,正在谋划实施一系列措施,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迅速成立工作专班。1月18日,按照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现有工作专班的基础上,迅速成立生产帮扶工作专班,对全市农业生产活动开展重点帮扶。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市场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四个专项小组,明确牵头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是构建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在禹州市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全市各乡镇(街道)也对照市里的安排成立生产帮扶工作专班;市直各有关单位依据自身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日会商、信息日报告工作机制,及时研判解决突出问题。经过近三天的努力,初步建立了市乡村自上而下、市直单位和乡镇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开展生产帮扶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三是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因疫情影响,农产品尤其是蔬菜产品滞销是眼下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禹州市级工作专班安排各乡镇排查蔬菜滞销情况,并因地施策制定帮扶措施。原则上,对原来有定点商超销售的农户,鼓励积极对接,通过原渠道销售;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农户,由各乡镇上报禹州市商务局,由商务局统一协调全市商超就近解决。目前,蔬菜产品销售问题正在加紧解决。诸如农资保供、农技指导、病害防治等帮扶工作也正在陆续铺开。(李海峰)

编辑:陈梦伊  审核 :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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