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侵犯公民信息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02月18日15:13

来源:大河网

  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减少社会对立面,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侵犯公民信息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5月前后,郭某等三人在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某手机通讯店打工期间,以获取低价购物福利为由让顾客下载注册京东、淘宝、快手、抖音等APP,郭某等三人将顾客的注册信息通过微信群发送给他人从中获利,导致顾客姓名、住址、手机号码等公民信息泄露。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郭某等三人均系农村进城务工的家庭妇女,均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承办检察官深入当事人家庭,所在村委及打工场所调查发现:当事人均来自打工地周边农村,经济条件差,家庭负担重,进城务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子女正在就学就业,有些当事人父母年迈多病需要当事人陪护就医,一旦对当事人判处刑罚将导致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子女就学就业、父母就医将出现重大困难;郭某等三人平时在生活中任劳任怨,尊老爱幼,与邻里相处和睦,没有不良行为。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事实、社会调查情况,于近日提请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郭某等三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向人民群众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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