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 让无名烈士“归队、回家”

2022年03月25日11: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23日,在嵩县人民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旧县镇工作人员、烈士墓迁出地村委代表的共同见证下,1名散葬无名烈士的遗骸迁入嵩县烈士陵园,并为之竖立新墓碑,跨越75年,在检察公益诉讼的助推下,无名烈士重新“归队”。

2021年,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务局开展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同年8月9日,该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嵩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8月25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同志一同到车村镇烈士陵园、黄庄乡黑垛尖革命纪念地、旧县镇、木植街乡附近的无名烈士墓摸排线索,在排查中发现在旧县镇存在烈士乱葬线索1条,引起公益诉讼检察官高度重视,随即立案。

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当地群众,摸查后得知,1947年秋,一支解放军部队从栾川潭头方向经过嵩县旧县镇白庄村向洛阳方向进发解放洛阳,天亮时分遭遇当地土匪张建中并与其交战。交战中一名解放军战士不幸被土匪打伤被俘,在被土匪严刑拷问后,宁死不屈,最后被土匪杀害。遇害后,当地热心群众将其遗体埋葬在该村后坡上,但由于当时物资匮乏,该烈士墓十分简陋,加之年久失修,缺乏系统保护,检察官到墓地查看时已然十分残破。

“坚决不让零散纪念设施散落在民间田头,也不让散葬烈士散落在记忆之外。”了解过相关情况后,该院高度重视,综合活动摸排到的其他烈士保护线索,向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制定零散烈士墓迁移入园计划,完成烈士迁墓入园集中保护工作,并加强对烈士陵园及其周边的环境整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初完成烈士陵园整改,迎接无名烈士“归队、回家”。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让每一位英雄烈士“回家”,是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所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督促、协同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坚决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决不让烈士的鲜血白流,决不让烈士的忠魂寒心。(贾佳乐 万甜甜)

编辑:王晓颖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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