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项城:构建“三三”机制,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2年05月05日15:44

来源:大河网

  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巡察成效和巡察权威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项城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多措并举,贯通融合,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巡察整改“二四六”工作法的同时,努力构建“三三”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本篇文章”,不断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确“三个确保”,高标准细化整改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及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层层把关,确保被巡察单位梳理问题“全”、整改措施“准”、整改成效“实”。一是在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同时,结合上级党委新要求、新部署,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查摆本单位存在问题;二是做到精准施策,整改措施既管当前又谋长远,既能治标又要治本,切实提高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紧盯个性问题,扭住共性问题,倒逼深化改革,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压实“三个责任”,全方位夯实整改职责。一是压实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是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承诺制度、进度报送制度、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分管处级领导出席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和整改督导汇报会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在“双反馈”的同时,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分管处级领导按期听取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有关问题整改。对整改过程中虚假整改、应付整改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市委及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检讨、承诺。二是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整合市委督查、巡察机构、纪检监委和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力量,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在“六督查”的同时,不定期开展督查,积极完善巡察问题整改督办机制。三是压实巡察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市委巡察办统筹安排各项整改任务,市委巡察组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整改督查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作出评价。

  运用“三种手段”,多举措强化激励作用。一是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及民主测评等方式,检查评估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整改情况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通报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和巡察组,进行“四方会审”。二是高规格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整改督查情况汇报之后提交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书记直接点人、点事,对整改情况进行点评,最后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常委会议题、接受常委评议,评议不过关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巡察,确保巡察持续发力形成震慑。三是建立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机制。强化成果运用研究,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将巡察监督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与干部使用分析研判工作相结合,切实通过巡察助推改革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于海 王双印)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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