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的卷宗传递

2022年05月10日18:41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旭兵  通讯员 张桢睿 周森

  阅卷权是律师执业权利的核心,但当阅卷遇上疫情期间的静态管理,要如何在安全保障和权利保障间达到平衡?日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特事特办,为一名北京律师完成了一次特殊的“手递手”式阅卷。

  “检察官,您好!我申请阅卷,但是遇到了难题,您能帮我吗?”5月7日上午10:30,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姜宝成接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崔律师的电话求助。

  崔律师受理了一起由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他的行程码被赋上了星号,因此无法直接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办理业务。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崔律师急切地想尽早了解案情,于是致电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律师的电话请求后,迅速通过办案系统调取案件详情,查看阅卷历史记录等情况,在确认暂时无法实现网上阅卷的情况下,经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院领导汇报。随后又与申请人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了核对手续及提供卷宗材料的方式方法。

  5月7日下午17:10,在安阳县政协委员姚艳芬和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部门许靓的监督见证下,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律师证件,检查卷宗材料,做好阅卷登记,隔着安阳高铁站的围栏将卷宗光盘交到崔律师手上。

  崔律师收到案卷光盘,连声道谢:“谢谢你们的高效服务,帮我解决了阅卷困难。疫情期间你们提供‘多跑一公里’的服务,让我们律师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保障。”

  在见证整个流程后,政协委员对此次异地阅卷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姚艳芬说:“你们的流程规范有条理,律师有需求,你们有回应,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大提升了律师的获得感,给你们点赞!”

  疫情防控期间,安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一手抓工作,一手抓防控,始终确保法律服务不间断,律师阅卷有保障,主动接受监督,在大疫下彰显法律温度。(图 李彤彤)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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