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佩戴口罩的通告

2022年05月13日01:21

来源:安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佩戴口罩的通告

(第38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省内疫情多点局部频发,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提高公众自我防控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发挥科学佩戴口罩这一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的作用,防止疫情输入和蔓延,持续保持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目标,现就安阳市进一步强化日常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辖区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出门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进入办公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全时段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及其他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企事业单位等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须在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提示,并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后再进入,对未佩戴口罩进入者予以劝阻。

  三、各类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企业、工地等重点场所要设置疫情防控劝导员,巡回劝导市民群众正确佩戴口罩,让“戴口罩”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倡导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二)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在跨区域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得重复使用;

  (四)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五)建议家庭存留部分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规范所监管行业主体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不执行规定的门店、经营场所、管理对象,及时纠正到位;对于佩戴口罩落实不到位、屡次纠正不改正的重点场所,予以关停整改。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自觉遵守防疫要求,自觉落实防疫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出行、科学佩戴口罩等行为。同时,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对未佩戴口罩、佩戴不规范人员,予以及时提醒。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凡未尽到劝阻义务致使未佩戴口罩进入的、有关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的、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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