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05月18日11:2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基础,服务乡村振兴,近日,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门峡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公路成为美景一部分

方案明确,坚持“示范创建一个、带动创建一批、整体提升一片”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省级示范创建,到2022年年底,确保新创建一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成功创建一个“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到2023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到2023年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两个县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村。积极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到2022年年底,每个县(市、区)“美丽农村路”创建里程达到50公里以上,全市创建“美丽农村路”300公里以上,到2023年年底,力争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美丽乡村路,青青草如茵

根据方案,“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审查、省级推荐、部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开展,并由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命名公布。“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按照县级申请、市级核查、省级验收等程序开展,并由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等部门命名公布。“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按照乡(镇)申请、县级核查、市级验收等程序开展,于每年10月底前(2022年为5月底前)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申请考核验收,并选出不少于5个进行命名公布。“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创建方案,按照村申请、乡核查、县验收等程序开展,于每年10月底前(2022年为5月底前)向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考核验收,并选出不少于5个“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命名公布。

秋季的山坡姹紫嫣红

“美丽农村路”创建由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符合创建标准的路线进行初评,每年10月底前(2022年为5月底前)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上报相关材料和申请验收文件,择优选出市级“美丽农村路”进行命名公布,并申报省级“美丽农村路”。县级“美丽农村路”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并命名,要突出对路况指标、路域环境、管护机制、沿线群众获得感等进行考核评价。

乡村中成就微型景观

方案要求,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强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做好全面督导和技术指导,保障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明确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奖惩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示范创建目标。要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将示范创建相关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三门峡市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示范创建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具体“以奖代补”标准由市财政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参照省补助标准确定。同时督促指导县级财政部门落实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王涛 魏巍/文图)

编辑:张龙(大)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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