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能力

2022年05月19日18:27

来源:大河网


检察官走上街头进行宣传(资料图)

大河网讯 日前,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合理引导弱势群体遇到诉讼困难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指引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的内涵。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指引规定了支持起诉的对象和可以申请支持起诉的范围。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上述弱势群体遇到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坚持起诉:(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指引明确了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所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对上述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也给予了明确。同时,为便于群众联系检察机关,指引还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联系部门和电话。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密切联系,通过联席会议、法律法规宣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检察职能宣传力度,拓宽检察服务社会渠道,积极修复被损害的权利和社会关系,增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体现检察人文关怀。”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蔡长伟 黄普鹏)

编辑:张龙(大)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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