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检察院: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最大限度挽救迷途少年

2022年05月31日17:5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两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全面适用“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办案机制,积极联合各方力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迷途知返,回归社会。

不公开听证唤醒迷途少年

两起案件的不公开听证会均由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体局代表、律师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自觉接受第三方评判及社会各界监督。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分别拟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能够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回归社会,是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原则”的生动体现,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2名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全程参加了不公开听证会,2名未成年人接受了听证员及检察机关的现场教育,并承诺自我反省,积极接受矫治和帮教,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督促监护令”令监护回归

检察官在社会调查中发现,2名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除主观原因外,父母教育不当、监管缺位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为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责任,检察长李海勇在不公开听证会后,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现场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详细分析了2个涉案家庭各自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并就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谨慎交友。

家庭教育指导给家长赋能

听证会后,陕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河南省高级心理健康指导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莫春丽以家庭辅导的方式,对两起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分析了两个家庭存在的教育不当、监护失职问题,针对性提出了改善的意见和建议,后又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内容,以《正面管教——如何不惩罚、不骄纵地有效管教孩子》为题,就重新看待不良行为、有效解决家庭问题、正面管教的途径和方法等,对两个家庭进行了集体辅导。

随后,陕州区人民检察院还将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监护人住所地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共同研制“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帮助涉案家庭落实家庭责任,改善监督教育方式。同时,还将通过家庭回访、社区走访等方式跟踪监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高丽 赵奔宇/文图)

编辑:张龙(大)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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